為了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從2023年元旦開始,台灣將開始實行「國民法官制度」,在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如酒駕致死)的刑事案件中,將由依法選任之6位國民法官與3位法官共同組成刑事審判庭,審理刑事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及成立犯罪後應該如何量刑?
國民法官制度7大問答
Q1:什麼樣的人可以當國民法官?
符合「三種」基本資格:年滿二十三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
Q2:什麼樣的人不可以當國民法官?
1. 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
2. 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
3. 未完成國民教育者。
4. 與本案或本案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
5. 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
6. 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
Q3:國民法官怎麼選?
1. 提出人選名冊:先由地方政府隨機抽選提出符合條件的國民法官人選名冊。
2. 法院審核抽選:再由法院從人選名冊篩選淘汰不符合資格之人,並於受理案件後,從合格名冊中隨機抽選候選國民法官,並通知參與選任程序。
3. 選任程序:由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分別對候選國民法官進行詢問,排除不適任的候選國民法官,挑出6位國民法官與1到4位的備位國民法官。
Q4:被選上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擔任國民法官除了是權利之外,也是一種義務。若無下列所示之正當理由,卻在國民法官選任日未到庭,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1. 年滿七十歲以上者。
2.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學校之教師、在校學生。
3. 有重大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執行法官職務有困難或執行法官職務會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之虞。
4. 因重大災害為生活重建事務之必要。
5. 因生活、工作或家庭等因素需要致執行法官職務顯有困難。
6. 曾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未滿五年或曾為候選國民法官經通知到庭未滿一年。
Q5:擔任國民法官要做什麼事?
1. 審理:與法官共同全程參與審判程序。
2. 詢問:可以詢問被告、被害人、證人、
鑑定人。
3. 定罪:與法官共同討論決定被告有沒有犯罪、應判何罪。
4. 量刑:與法官共同討論決定討論有罪時的刑度輕重。
Q6:被告有罪無罪如何決定?
6位國民法官及3位法官中,需有6票以上同意被告有罪(6票中要有至少一位國民法官及法官同意),才可以判決被告有罪。
Q7:認定犯罪後如何判刑?
除死刑要有6票以上同意外,其餘量刑要有5票以上同意。以上同意票有至少一位國民法官及法官同意。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在校園
國際扶輪3482地區長久以來重視法治教育扎根工作。近來在陳景浪PDG Color、許鈴裕IPDG Frank、徐錕柏DG Louis前後三任總監、台北大橋社及眾多扶輪先進的支持及鼓勵下,筆者與地區法治團隊及民間司改會等NGO團體,從2021年迄今舉辦多場校園法治講座及校園模擬法庭。模擬法庭進行以「角色扮演」和「分組評議」為內容核心,由學生身穿法袍分飾法官、檢察官、辯護人、證人、被告、國民法官。藉由個案沉浸式審判模擬,引導學生思辨能力,建立正確的法治素養。僅2022年度筆者團隊即舉辦71場次校園模擬法庭(參加人數3,153人)、33場校園法治專題演講(參加人數2,433人)。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在扶輪
由於國民法官制度是首次讓人民參與審判,尚有扶輪社友對此一制度不了解,因此筆者在台北西北區社PP Butterfly、台北西城社CP Susie及各社社長邀請下,陸續在3482地區金鶴聯誼會、志工委員會及各社例會舉辦扶輪模擬法庭活動。在例會中除簡介國民法官制度外,尚以實際案例影片,由社友針對影片個案分組討論,判決該案被告有罪與否及量刑多寡?若活動時間較為充裕時,則由各個扶輪社員穿著法官、檢察官、辯護人之法袍,與飾演證人、被告、國民法官模擬演練國民法官開庭的情況,現場互動十分熱絡。
想像扶輪、想像司法
在進行扶輪模擬法庭時,常有社友因不諳法律或司法程序,會擔心質疑被選任國民法官後,有不能夠勝任國民法官之虞。然而國民法官制度就是讓有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的司法素人走進法庭參與刑事審判。藉著大家的參與打破司法的巨塔,讓審判過程更透明,也讓大家心中的正義公平能在司法得到實踐。因此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成為一個好法官。此外,國民法官所進行之刑事審判中,有兩個很重要的原則「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更與扶輪四大考驗不謀而合。因而扶輪社友只要在擔任國民法官時,將扶輪人日常所想、所說、所做四大考驗實踐於審判當中,可以想像我們未來的司法審判,應該可以更公平、公正、透明。所以當被選任國民法官時,各位扶輪先進千萬要把握,這一超我服務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