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50週年
2025-26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申請、
評審及頒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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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助對象: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二、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
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三、獎助條件: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三十五歲以下。
(3) 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4)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
(5)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6) 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
(7)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但在2025年8月1日起至11月30日前捐款(含認捐承諾)每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博士班學生乙名,每超過新台幣十五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乙名,捐款愈多,優先推薦名額愈多。冠名捐款比照上述規定。
(8) 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 【社累積捐款】獎勵。
(9) 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四、申請日期:
申請人於2025年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填妥申請書一份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如有發現重覆申請者,即取消其資格)。
五、推薦日期及函送地點:
各扶輪社請依本辦法第三條第八項規定,於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初審,並具函,以掛號信函郵寄各地區總監辦事處複審。(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申請必備文件:(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1)申請書 (請線上填報並印出提交) 1份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          各1份
(3)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          各1份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1份
(5)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一篇          各1份
(6)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畫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          各1份
(7)扶輪社推薦書 1份
(8)本筆獎學金運用計畫書 1份
(9)本筆獎學金不得挪做他用承諾書 1份
(10)申請資料檢核表 1份
(11)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請黏貼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 2張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份
七、評審及公告:
  • 初審:由各扶輪社成立初審委員會,審核申請必備文件及家庭訪問。
  • 複審:由各地區總監辦事處成立複審委員會,就專業及人品等面試複審。
  • 決審:由基金會召開董監事會議審定得獎人名單並公告之。
八、獎學金之給付:每年一月至六月
(1) 一月份:於本基金會舉辦之頒獎典禮中統一頒發;
二月份:寄至各照顧扶輪社例會中頒發
三月份:於獎學生聯誼會迎新活動中頒發;
四、五、六月份:寄至各照顧扶輪社例會中頒發。
(2) 博士班:一月至六月,每月獎學金額三萬元;碩士班:一月至三月,每個月獎學金額二萬五千元,四月至六月,每個月獎學金額二萬元。
九、其他:受獎學生領獎期間,若有下列情形,即取消其受獎資格:
(1)違反給獎之任一規定者。
(2)未履行親至照顧社例會領獎,經照顧社通知仍未到者。
(3)素行不良,受校方記過等處分者。
(4)有任何妨害扶輪名譽之言行者。
(5)領獎期間已休學、或畢業、及連絡不到者。
(6)無故不參加受獎學生聯誼會者(受獎學生有義務參加受獎學生聯誼會)。
(7)不幸亡故者。